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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,产权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,离婚时分割要分具体情况: 1.若没登记名字的一方能证明出资买房,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,要均等分割; 2.若没登记的一方没有证据证明出资买房的话,那就属于登记一方的个人财产,不参与分割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,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 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; (二)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; (三)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; (四)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; (五)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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